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2018-06-14 11:44:00   来源:团委   点击:

各部门、全体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根据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院团委、学工部将继续组织开展2018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践行新思想  筑梦新时代
  二、 活动意义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学习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和我校40周年校庆,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广大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在实践中锤炼实现“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通过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获得从理论变为操作技能的全局把握;在接受挑战的过程中,真正关爱教育、深入农村、帮贫扶困、锤炼身心;在完成实践的过程中,培养沟通能力、说服能力、组织能力;全面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助力学校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实践型、创新型的技能型人才。
  三、活动对象与内容
  1、活动对象:
  青年教师、全体在校学生。
  2、活动主题:
  (1)职业教育宣传项目。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青年学生可以结合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特长,深入到农村、贫困家庭,宣传职业教育,特别是国家关于中、高职的招生就业政策,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让每一名初、高中毕业生都有学上,学会技能和本领, 掌握一技之长,加快脱贫步伐,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2)开展实践实习项目。青年学生可以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到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进行生产锻炼和实践实习。通过实践实习活动使广大青年教师锻炼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实操水平;使广大青年学生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的同时又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加深对社会的了解和对专业知识的灵活运用。
  (3)开展青春助力脱贫项目。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到贫困县,到农村基层、城镇和社区,围绕土地规划利用、土地资源调查、土地集约整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自然灾害预防等,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研究、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
  (4)关爱教育,支教宣传志愿服务项目。发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开展支教、敬老、助残、公益劳动、科普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组织开展课业辅导、招生宣传、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关爱留守儿童,提供帮助,让帮扶对象感受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的幸福感,帮助失学、辍学青少年重返课堂,实现“不让每一个学生失学”的美好愿望。
  (5)“美丽中国”助力发展志愿服务项目。广大青年学生可以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和城市社区,或者就近就便开展废品回收利用、节能减排宣传、工艺创新等力所能及的节俭节约宣传和环保活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和谐共生理念,宣传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实践服务,使广大群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四、活动形式
  1、团队实践
  组成三人以上的团队,分工协作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实践体会等,特别鼓励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2、个人实践
  以学生个人为主,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实践体会等。
  五、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018年9月
  六、材料汇报及评奖
  各团队或个人应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上交社会实践成果或证明材料,要求有影像、图片资料、总结。我院将根据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活动情况评选出社会实践活动校级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以及省级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奖。
  七、实践要求
  1、院团委将组织青年教师、学生成立“教育关爱服务团”到学校联系的定点贫困村进行教育关爱帮扶活动,以留守儿童为重点,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爱心圆梦等关爱活动,促进农村留守学生(儿童)健康成长。与留守儿童进行谈心,帮助其解决心理问题,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2、实践个人如果能够在放假前确定实践地点、内容的请于7月3日前到院团委进行登记备案,实践过程中将随时检查个人实践情况。
  3、有多人组成的实践小分队请务必将队长、队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7月3日前报到院团委,院团委将对各实践小分队的实践情况进行指导,并随时进行电话联系了解实践情况。
  八、注意事项
  1、希望各部门能够积极支持本部门青年教师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
  2、就近就便开展实践活动原则。实践团队或个人应在家庭所在地范围内,就近就便开展实践活动。
  3、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实践过程中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不参加危险、无安全保障活动,不参加违法组织和活动。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必须征求家长的同意,认真辨别实践单位的性质,确保到知根知底的实践单位或地方进行实践活动,保证个人的安全且随时跟家长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请各团支部在各系团总支书记以及各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好本次活动,活动的开展和安排要以同学可以做到为前提。要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制定好计划,精心的组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
校团委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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